幫母顧檳榔攤 13歲少女慘遭16歲顧客猥褻引發紅斑性狼瘡
幫母顧檳榔攤 國三孝女慘遭顧客猥褻。(情境照)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一名13歲國三少女,去年5月間獨自幫單親母親看檳榔攤,竟被上門買檳榔的謝姓男子摀嘴強拉進入廁所猥褻,經極度驚嚇後,罹患創傷壓力症候群,並引發紅斑性狼瘡,目前仍治療中,被害少女母親向謝男及其父母連帶求償120萬元,橋頭地院判賠45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16歲的謝男,去年5月23日7時50分許,途經高市見獨自幫母親看顧檳榔攤的被害少女,心生歹念認有機可趁,先藉機購買商品,待少女找零錢時,強行摸臀,並以手摀住其嘴巴,強拉進入廁所,脫下被害人褲子強制猥褻得逞,離開前甚至恫嚇還會再回來。
謝落網後,被依強制猥褻罪送辦,經少年法庭審理終結裁定交付保護管束。
但被害少女事發當時不到14歲、身型相當瘦小,卻遭受體型魁梧謝男施以暴力、猥褻行為,極度驚恐身心受創,經診斷為創傷壓力症候群,甚因此身心壓力過鉅,引起全身性紅斑性狼瘡,目前仍治療中。
母親相當心痛、心疼,見女兒案發後迄今仍處於創傷壓力,擔心女兒之身心、生活及學業,須花費相當多時間、精力陪伴診治,向謝男及其父母連帶求償120萬元。
橋頭地院審酌兩造學歷、身分地位、教育程度、經濟狀況,及被告侵權行為態樣、持續期間、被害人身心受創之程度、及母親因此事件所受之精神壓力等一切情狀,認被告應連帶賠償母女合計4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