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服法修正三讀 80歲以上聘僱外籍看護免巴氏量表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2類長者僱外籍看護免評估。情境照(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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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方瑋立/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今日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草案,未來公告實施後,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或70至79歲間罹患二期癌症以上者,在聘僱外國看護時免經醫療機構以巴氏量表專業評估。
立院院會今通過由國民黨黨團「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草案再修正動議,讓雇主在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時,被看護者凡年滿80歲以上或介於70至79歲間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此外,家庭看護工其被看護者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其評估與認定方式應會同衛生福利部及原住民族委員會定之;另,該法第46條第1項第9款「家庭幫傭及看護工作」文字,修正為現行分類「家庭、機構看護及家庭看護工作」。
提案者之一的國民黨籍衛環委員會召委蘇清泉表示,身為臨床醫師最大的困擾即「巴氏量表」,因為常有申請案未過堆積,讓醫院壓力很大。他認為,外界雖擔心開放後將湧入幾十萬移工,或排擠真的需要的人,但僱用移工需負擔成本,且無法獲得任何居家照顧相關福利或補助,加上日本、韓國正在用更高的薪資價碼搶人,台灣更不可能氾濫,先觀察3個月、6個月看申請數量便可知。
同為提案人的國民黨立委張嘉郡則說,台灣將於明年正式進入超高齡社會,隨著扶老比上升,對於銀髮族的照護需求會越來越大,現行規定須使用長照逾6個月才免巴氏量表,無法應對高齡長者突發狀況和對醫療的高依賴狀況。因此,她認為,修法可以減輕青壯家屬負擔,國民黨說到做到兌現侯友宜去年的政見,未來將繼續努力,讓台灣真正成為能安享晚年的社會。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指出,鬆綁外籍看護申請應看見被照顧者需求,而非年齡,這樣粗糙的修法雖看似立意良善,但會為失能者家庭埋下永久的禍患。她指出,外籍移工供不應求,現大幅鬆綁有53萬人多了資格,看護的勞動力市場進入賣方市場將導致外籍看護選擇雇主,重度、重症失能家庭會請不到看護工,再加上不僅日、韓,台灣產業界也在搶移工,聘僱看護工的價格一定會大幅上漲,經濟弱勢家庭會苦不堪言,這些未來禍患國民黨都要負責。
「藍白出征,寸草不生」,民進黨立委、社福學者林月琴痛批,藍白漠視社會福利界、重症家庭及學界的心聲和意見,強行通過圖利富有和健康者,且壓迫貧窮弱勢的移工聘僱法律,這是台灣第一次見到以社會福利名義欺騙大眾通過的「不義法律」,對此感到痛心與憤怒,也唾棄如此輕率踐踏國人利益的法案。她指出,台灣處於大缺工時代,無論本國勞工或移工,未來53萬80歲以上長者聘僱需求提高,國內移工絕對不夠,23萬中重度以上聘僱家庭,將遭受更嚴峻的競爭和挑戰。
此前,勞動部就曾提出報告認為,除考量家庭實際照顧需求外,也必須落實移工聘僱管理,涉及長照及醫療部分,將與衛福部、專科醫師學會及學者專家團體充分討論,以求審慎周延。此外,也已會同衛福部採取不以年齡劃分,而以家庭照顧需求的「多元認定」方式,簡化聘僱外籍看護工流程以便民。迄今採用多元免評者者,80歲以上已佔約72%、整體申請案中也逾52%,經諮詢專家意見,不應單以年齡、癌症期別劃分,也建議特定病症不以癌症為限,回歸被看護者需求,持續評估擴大多元免評範圍。
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未來公告實施後,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或70至79歲間罹患二期癌症以上者,在聘僱外國看護時免經醫療機構以巴氏量表專業評估。(圖取自國會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