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共諜洩密》退役少校李海鵬更一審加重3倍刑責 共犯李文生5倍
退役少校李海鵬找任軍職的2個兒子洩密給中國,高院更一審今改重判12年徒刑。(資料照,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少校李海鵬退役後,因旅行社業務時常赴中國考察,卻被中方人士吸收,蒐集我國軍事機密。檢調查出,李海鵬找來擔任上尉、上士的兒子李輿聖、李楚庠及舊識前少校李文生,分別蒐集極機密軍機交給中方,長達5、6年;高等法院依陸海空軍刑法的「交付職務上持有、知悉的軍事機密罪」等罪,判李海鵬4年徒刑,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高等法院更一審今以涉國家機密保護法等3罪,加重其為3倍刑責,改判李海鵬12年徒刑。可上訴。
同案被告方面,之前高院判李文生3年2月,李輿聖、李楚庠各2年2月、2年4月,但高院更一審重判李文生15年,李楚庠判10年6月,加重為約5倍刑責,李輿聖2年1月。可上訴。
檢調調查,70歲的李海鵬於1990年自少校退役後,轉職與旅行社合作,從事招攬中國旅遊團業務。李海鵬因時常到中國考察,在台商應酬場合認識中方人士,卻被吸收,而蒐集我國軍事機密。
李海鵬找上擔任上尉的兒子李輿聖、擔任上士的兒子李楚庠及舊識李文生分頭刺探、蒐集軍方機密,交付給中方。據調查,李海鵬父子等人犯案時間達5、6年之久,調查局將李氏父子等人蒐集的軍機送請國防部鑑定,竟然是機密等級極高的軍機。高檢署偵查後,將李海鵬等人起訴,並限制出境。
高等法院審理時,李海鵬坦承犯行,李輿聖、李楚庠亦自白認罪,因此獲得減刑,李文生則否認犯罪。高院依國家機密保護法「蒐集國家機密罪」判李海鵬4年徒刑,發展組織罪因罪證不足判無罪;李輿聖、李楚庠依陸海空軍刑法「交付職務上持有、知悉的軍事機密罪」分別判刑2年2月、2年4月,李文生則依陸海空軍刑法交付職務上持有、知悉的軍事機密罪判刑3年2月。更一審今天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