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豪宅工地意外害2死3傷 建商董座逃過刑責

建案工地發生工安意外造成2死3傷,建商董座被檢方認定無責不起訴。(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高雄市美術館特區一處新建大樓工地,去年3月4日在地下5樓施作「地樑綁紮」工程,疑因鋼筋未固定好,數十噸鋼筋如骨牌般倒塌,5名工人受困「鋼籠」,消防局獲報派員搶救,仍造成2死3傷的重大意外,雄檢偵結後,認定建商林姓董座無責不起訴,但現場工地郭姓主任等6人則因監工不實,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
檢方指出,這起發生意外的建案是北部知名建商首度南下高雄代表作,建案位於美術館特區,於2020年5月開工,預計建造地上24層、地下5層大樓;工安意外發生時,50名工人正在約18公尺深的地下第五層樓綁紮鋼筋,3公尺的鋼筋突由南向北倒塌,倒塌範圍長度達37公尺,陳男等5名工人來不及逃,被重達23噸的鋼筋壓住。
5人被救出時,3人意識清楚、2人命危送醫急救,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檢勞介入調查,發現建案的基礎地樑鋼筋結構強度不足,也沒有使用拉索或撐桿支持鋼筋,加上安全措施不足,導致整起意外發生後造成如此嚴重慘案。
檢方傳喚建商林姓董座等人到案說明,林辯稱建案是授權給郭姓工地主任,意外與他無關;郭則說案發時他人在工地內的工務所辦公,不清楚為何會發生意外,該工程是發包給莊男經營的工程行承包,莊再分包給許姓包商,許姓包商再把部分工程分包給劉姓包商。
檢方認為,林姓董座雖然是該建案的負責人,但依現代企業分層決策、負責的精神,委由郭姓工地主任管理工地運作,應由實際工地負責人承擔相關責任,因此認定林姓董座無責,偵結處分不起訴。
至於郭姓主任、莊姓、許姓、劉姓包商等6人,則因監工不實,造成整起意外發生,但考量他們在事件後已跟2名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但3名傷者部分尚未和解,因此依過失致死和過失傷害罪起訴,並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