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連靜雯418萬 集團成員被判刑6年4月
藝人連靜雯遭詐騙集團騙走418萬多元。(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有「戲劇女王」之稱的藝人連靜雯,被電信詐騙集團鎖定,落入愛情詐騙及投資陷阱,連女一人被騙418萬多元,台北地院審結,今依加重詐欺等罪判詐團成員黃柏盛有期徒刑6年4月。可上訴。
台北地檢署查出,連靜雯在IG上結識暱稱「Bruce」的詐團成員,誤入愛情陷阱並誤信投資可獲利,去年5月4日先匯出50萬元、5月5日再匯出39萬元,兩筆款項合計89萬元,均匯至23歲詐團成員黃柏盛所收購來的人頭帳戶。
桃園地檢署也查到,連靜雯再於去年8月30日分上、下午,各匯出100萬元、221萬多元,同年10月29日也匯出7萬多元。總計連靜雯被騙5次,共匯出418萬多元。
檢方也指,詐團為了集中管理人頭行蹤,要這些人頭分別入住北市中正區、新北市新莊與林口、桃園市龜山區等處摩鐵,若要進出摩鐵,都需經過黃柏盛的同意。
此外,詐團為了規避追查,平均每2天就要更換房間,直到人頭帳戶被警方列為警示帳戶(即無詐騙功能),才能離開。北檢偵結,依加重詐欺罪起訴黃等5人。
北院審理時,另案在押的黃柏盛被提訊出庭,他認罪,也說想跟連靜雯等被害人調解,但他認為本件仍有其他被告,所以他只願意賠償5分之1,且家人沒有辦法代為賠錢,所以要等他出獄設法籌錢。
黃柏盛的說法不被連靜雯的律師接受,雙方和解破局,律師將提起民事訴訟索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