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罵人「死大摳呆」 4個字罰金5000元

曾男罵人「死大摳呆」,被橋頭地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曾男罵人「死大摳呆」,被橋頭地院判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2/08/17 22:32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曾姓男子與鄰居陳姓男子平日時有嫌隙,2人在陳男住處外狹路相逢,曾男涉嫌公然侮罵對方「死大摳呆」挨告,並被橋頭地依妨害名譽罪,判處罰金5000元,罵1字上千元代價。

法界人士表示,用「大摳呆」叫人相當常見,但加了個「死」字,意思完全走樣,尤其是雙方有過節,就有詛咒、罵人的犯意,但若「死」字是單純的口頭禪,是否構成公然侮辱罪,則看法見仁見智。

判決書指出,曾、陳平日相處不睦、互有嫌隙。2021年9月26日下午1點多,曾男路過高雄市梓官區嘉展路陳男住處外馬路,2人冤家路窄碰面,曾男涉嫌公然在路上辱罵對方「死大摳呆」。

陳男不滿名譽受損,向轄區仁武分局報案,並拒絕和解,案經員警調閱陳男住家監視畫面,認定確有辱罵行為,依涉嫌公然侮辱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並聲請簡易處刑。

曾男應訊雖坦承犯行,但指對方先開口罵人,惹他生氣始反擊。

承辦法官審酌曾男認罪,從事冷凍拉門工作,經濟狀況普通,卻未與被害人和解,從輕判處罰金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1000元折算1日,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