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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用前妻身分上網續約申購手機 男子半途「劫機」 判關2個月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為王男已賠償電信公司損失,依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為王男已賠償電信公司損失,依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記者吳昇儒攝)

2022/08/14 13:4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王姓男子去年4月16日利用前妻的個人資料,登入某電信網路門市,偽裝前妻身分續約申購手機。王男見手機已配送到物流公司後,偽裝成電信公司員工領取手機得逞。警方追查後,依詐欺取財等罪,將王男送辦。基隆地院近日審結,認為王男已賠償電信公司損失,依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判處王男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王男案發時利用前妻的個人資料,登入電信公司網路門市以續約方式購買iPhone12手機,電信公司接到訂單後,將手機交由物流公司,準備轉送到該公司位於基隆市義一路的門市。

王男透過配送進度得知,手機送抵物流公司的營業所,便假冒是該電信公司員工,前往取貨,物流人員一時不察,竟將手機交付給王男。

門市人員發現手機未到貨,詢問之下得知已被人冒名取走,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循線追查到王男,約談他到案說明。

王男到案後,承認確實有利用前妻身分上網續約購買手機,也假冒電信公司員工提前領走商品。

法官審理後認為,王男觸犯詐欺取財、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及行使偽造準私文書罪等罪,應以較重的非公務機關非法利用個人資料罪論處;考量他犯後以賠償業者相關損失,且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及犯罪動機、手段等狀況,判處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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