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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不怕!7度酒駕男酒測值達0.61毫克 被判再度入獄

高等法院將7度酒駕的林姓男子判刑8月定讞,需再度入獄。(記者楊國文攝)

高等法院將7度酒駕的林姓男子判刑8月定讞,需再度入獄。(記者楊國文攝)

2022/08/08 13:15

〔記者楊國文、實習記者龔子華/台北報導〕桃園市林姓男子剛結束第6度酒駕犯行被判8個月入獄刑期不久,仍於去年凌晨喝酒後,無照駕駛小貨車上路被查獲,測得酒測值高達0.61毫克,林以家中有年邁父母、2名子女需要奉養,請求從輕量刑;高等法院審理認定林不知警惕,判他8月徒刑定讞,需再度入獄服刑。

判決指出,林男於去年5月29日凌晨2點在桃園住處飲用啤酒及高粱酒,同日下午1點多酒意未退,仍執意駕駛小貨車上路,而且是無照駕駛,被警員攔檢酒測,酒測值高達0.61毫克,超過法定酒精濃度0.25毫克以上,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林男認罪,法官審理認為林男之前曾犯下6次酒駕,且上一次酒駕被判刑8月,甫於2019年8月25日執行完畢,竟再犯下本件酒駕,不宜輕易饒恕,仍判8月徒刑。

林男不服上訴稱,自己是低收入戶,家有年邁父母和2名未成年子女要照顧,還從一開始就認罪並有高度悔意,請求從輕量刑,並可以易科罰金,不必入獄。

不過,高等法院認為,林男之前已犯下6次酒駕犯行,竟在1年多時間犯下此次酒駕案,屬累犯,考量其認罪的犯後態度,一審判刑8月徒刑,量刑適當,因此駁回上訴案,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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