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館長大衛像P圖噁心 網友認性騷擾提告敗訴
館長陳之漢前年3月9日在臉書放上個人頭像與藝術品「大衛像」的P圖,被申訴性騷擾。(翻攝自網路)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館長陳之漢前年3月9日在臉書放上個人頭像與藝術品「大衛像」的P圖,被陳姓網友申訴性騷擾,經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決議不成立後,陳再打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陳提告無理由,判決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前年4月9日,陳姓網友向警局申訴性騷擾,自稱看到貼文感到噁心,經警方移由台北市政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調查,決議性騷擾不成立。
陳繼續打行政訴訟主張,自己並非刻意瀏覽館長的臉書,是滑臉書動態首頁時見到館長貼文;他認為,大衛雕像雖然是藝術品,但只會放在美術館供民眾欣賞,且館長臉書上的照片、文字,就是為了將大衛像往性別、性意識方面解釋,他感到不舒服,已構成性騷擾。
但北市府認為陳主動瀏覽館長臉書,並未違反意願,且該貼文一看就知道是合成照,不會讓人誤會是館長的裸照,也沒有包含性意味或性別歧視,另依陳的截圖可知,有4萬多人對該貼文按「讚」或「開心」,可見網友對貼文產生幽默、好笑的感覺,並不構成性騷擾。
北高行指,依社會通念,大衛雕像並非色情或與性相關的照片,且合成照並非一望即知館長的裸體,而民眾看到館長的合成照也不會嚴肅以對,不會聯想到色情或性或趕到噁心、不舒服,判陳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