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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存脫罪對話截圖成鐵證… 男用虛擬貨幣進口大麻被起訴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吳男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吳男起訴。(記者吳昇儒攝)

2022/07/31 09:29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吳姓男子與許、張姓同夥透過國外網站進口大麻進入我國,今年3月11日以市值6千美元泰達幣,購入六氫大麻酚2瓶。同年4月27日,偵辦人員以包裹追人,將吳男逮捕到案,並從查扣的手機中找出,吳男想以進口戶外用品名義,欺騙檢方的對話截圖,成犯案鐵證。基隆地檢署近日偵結,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將吳男起訴。

檢調查出,吳男明知六氫大麻酚在我國屬於二級毒品,竟夥同許、張姓男子聯繫美籍男子Trinn Hatch,進口2瓶大麻(重1.62公斤)進入我國境內;關務署台北關發現該郵包有異後,通知調查局基隆市調查站進行偵辦。

吳男卻突然要求貨運公司將郵包改送到淡水區某處,偵辦人員以包裹追人,成功將犯嫌逮捕,並查扣犯案用的筆記型電腦及手機,另追出許、張姓男子身分,帶回偵辦(該部分另案偵辦)。

此外,對吳男進行尿液檢測,針對大麻成分檢測出具有陽性反應,證實犯嫌確實曾施用過大麻。

檢調更發現,吳男曾向友人表示,想用MCT油(中鏈三酸甘油酯)名義進口大麻企圖脫罪,另也在其手機相簿內發現對話截圖,內容提及要訂一些戶外用品,如果真的到台灣出事,可以賴給他國,並謊稱僅訂購戶外用品,然後還稱訂單要分流到時可以給檢方看,證明只有戶外用品訂單等語,已經將脫罪方式想好。

吳男偵訊時向檢察官宣稱,自己訂購的商品為六氫大麻酚(HHC),有請國外賣家提供第三方檢測,確定沒有令人興奮的四氫大麻酚(THC),以為這樣進口到台灣是合法的行為。

檢察官偵訊後認為,不論是大麻或六氫大麻酚(HHC)在我國均屬於二級毒品,吳男等人的行為,已經觸犯運輸第二級毒品罪及私運管制物品進口罪,依法將吳男起訴,並請法官依較重的運輸第二級毒品罪處斷;查扣的2瓶大麻,則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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