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停紅燈很貴!他昏睡車內被叫醒 酒駕累犯噴飛36萬元
酒駕累犯李男停紅燈竟昏睡,還拒絕警方酒測。 (警方提供)
〔記者蘇福男/高雄報導〕酒駕累犯李姓男子日前深夜再度酒駕上路,行經高市梓官區大舍東路口竟昏睡在車內,警方到場處理,李男坦承喝酒但拒絕酒測,警方依10年內第2次酒駕拒測者,開單重罰36萬元罰緩,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3年不得考領),李男並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岡山警分局梓官分駐所員警22日晚上10點多,巡邏行經大舍東路發現1部自小客車跨越停止線停等紅燈,綠燈亮起仍靜止不動,經上前察看才發現駕駛昏睡,多次敲打車窗駕駛才睡眼惺忪,警方要求他將車輛停靠路邊受檢。
駕駛李男(55歲)下車後,向員警坦承飲酒「喝很多、厚的薄的都有」,員警當場要求配合酒測,但李男拒絕,警方告知拒絕酒測的法律效果後,當場對李男酒駕拒測、危險駕駛(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及無照駕駛等違規製單舉發,並移置保管車子。
事後警方調查發現,李男10年內已7度酒駕遭移送,也曾拒絕酒測,為酒駕累犯,此次李男雖選擇拒絕酒測,但依現行規定,10年內第2次酒駕拒測者可處36萬元罰緩,並當場移置保管該汽機車、吊銷駕照(3年不得考領)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另李男非遇突發狀況於車道中暫停,為危險駕駛行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可處6000元以上、2萬4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汽車牌照6個月,須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李男10年內已7度酒駕遭移送,也曾拒絕酒測,警方開單重罰36萬元。(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