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杯阿比「要價九萬」 新北永和警鷹眼逮酒駕累犯
新北市永和警分局本週四在永和區環東、保生路口進行路檢,發現劉姓男子騎機車行跡不穩,攔下檢測發現酒測值達0.37mg/L。(記者鄭景議翻攝)
〔記者鄭景議/台北報導〕新北市永和警分局本週四在永和區環東、保生路口進行路檢,發現劉姓男子騎機車行跡不穩,攔下檢測發現酒測值達0.37mg/L,且劉男前年才因酒駕被吊扣汽車駕照,儘管劉男堅稱自己只喝了兩杯阿比,仍因累犯直接依最高額處新台幣9萬元違規罰緩,並依公共危險罪法辦。
立法院已三讀通過「酒駕三法」,正式於111年3月31日公布實施,其中針對酒駕者百分之三十五以上均為自制能力低下之「累犯」,道交處罰條例及刑法均修正加重處罰酒駕累犯。
警方表示,當天下午17時許發現劉姓駕駛騎乘機車行跡不穩,雖看到警察刻意故作鎮定,但仍被眼尖的交通分隊員警發現,經攔下檢測酒測值達0.37mg/L,警方查閱違規紀錄發現,劉某於109年才因酒駕被吊扣汽車駕照,仍不知警惕硬要酒駕,遂當場開罰扣車。
劉男辯稱,他下午在中和工地只喝了2杯保力達B加啤酒,不知為何酒測值這麼高;警方對只喝2杯的說法存疑,但也表示,依新修正道交條例規定,累犯直接依最高額處罰,所以除了刑法公共危險罪的刑責外,劉男還要面對新台幣9萬元的違規罰緩,且汽、機車交通工具都因酒駕被查扣,以後劉男恐只能每天搭公車去上工。
永和分局統計,今年度迄今已取締酒後駕車近40件,呼籲民眾,飲宴難免,但應善用「指定駕駛」、「代客叫計程車」及「代客開車」等措施,喝酒就不要再碰方向盤或機車手把,以免鑄下大錯悔不當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