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醉撞埔里圓環火燒車被救出 南投地院判刑
3度酒駕的28歲蕭姓男子到埔里訪友,喝酒喝到天亮,清晨開車自撞護欄而火燒車,所幸有路過民眾將他拖出,保住性命,南投地院法官近日將他判刑5個月。(資料照)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今年3月中旬南投埔里鎮發生自撞護欄火燒車意外,28歲蕭姓駕駛命大,被路過的民眾及時拖出車外保住一命,而他當時是到朋友家喝酒喝到天亮,開車要回民宿睡覺,因喝茫而撞上仁愛路圓環,酒測值高達0.64毫克,由於他先前已兩次酒駕被判刑,南投地院法官認為,他是累犯而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蕭姓男子今年3月12日投宿在埔里鎮的一家民宿,晚上到埔里友人家聚會喝酒,喝到13日清晨5點多,自行開車要返回民宿睡覺,清晨5時22分許,行經埔里鎮仁愛路圓環,喝到茫的他把車子開去撞圓環護欄,瞬間該車起火燃燒,瞬間車子燒到只剩骨架。
在起火之初,蕭姓駕駛受困在車中,幸好有熱心的路人看到,將駕駛拖出車外,讓他沒有被火吞噬,保住性命,蕭姓駕駛經送醫救治,右腳骨折,而經呼氣檢測,酒測值達0.64毫克。
南投地院法官在判決書中指出,蕭男明知酒駕會處罰仍然貪圖自已交通便利,心存僥倖而酒駕觸犯公共危險罪,被查獲時測得的吐氣酒精濃度為每公升0.64毫克,超過標準值不少。因已是第3次酒駕,因此加重其刑,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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