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國手偷吃學生家長丟頭路 提告理由一堆仍敗訴
2022/07/22 10:29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
前足球國家隊林男擔任國小教練時,疑與學生家長不當交往,遭校方決議不續聘且1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林男不服提告,遭北高行判決敗訴。(情境照)
前足球國家隊隊員林男,在新北市某國小擔任教練期間,疑似偷吃學生的莊姓母親,又貼臉書恐嚇莊女丈夫,校方決定自2018年8月1日起「不續聘」林男,1年內也不得聘任為教師,林男不服提告,主張自己本來就有論及婚嫁的女友,「不續聘」也害他無法調回家鄉照顧年邁父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校方決定沒有問題,判林男敗訴。可上訴。
林男是在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間疑似與莊女不當交往,並於2017年2月間上臉書發文恐嚇莊女丈夫提到「送你去見上帝」、「原諒你是上帝的事,我能做的就是送你去見上帝~」等語,經丈夫提告,高等法院民事庭判林男要賠30萬元確定。
校方也在2018年6月19日、26日兩度召開教師評審委員會,認定林男違反教師法,決議「不續聘,且1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經報請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核准。
但林男提告請求撤銷校方處分,他認為教評會組成不合法,校方決定不續聘也違反行政程序法中有利不利一律注意原則。
林男還說自己從小接受足球專項訓練,一路就讀足球名校,更獲選國家隊選手,再透過教師甄試考取正式足球專長教師,但「不續聘」導致他無法繼續一展足球長才,「身心受創」。
林男更強調,2018年時已有論及婚嫁的女友,當時也因為父母年事已高,準備利用結婚以符合「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獲得高額積分順利調回家鄉,校方卻以不正當的「不續聘」,害他無法如願,進而發生「子欲養而親不待」,已無法對父親盡孝道。
林男因而加碼主張,校方還要補發薪資並給喪葬補助、精神慰撫金等,共300萬多元
校方認為拒絕續聘林男且1年內不得聘任為教師的決議沒有錯,請求法院判林男敗訴。
北高行認同校方作法,並指林男為人師表,本該遵守教育法令規章並嚴守教師倫理、紀律,以成為學生表率,卻與學生家長發展愛戀關係,又在衍生許多衝突上臉書發文恐嚇,因此,判林男全部敗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