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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凌虐3歲女童體重剩7.9公斤 狠心爸媽1年半改判5年多

林姓夫婦涉虐童案,被高雄高分院從重改判。(記者鮑建信攝)

林姓夫婦涉虐童案,被高雄高分院從重改判。(記者鮑建信攝)

2022/07/14 08:11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高市蔡姓婦人與多名男子共生下5個小孩,最小的3歲女兒骨瘦如柴、全身是傷,她和其夫林男涉嫌妨害幼童發育罪,被高雄地院各判處徒刑1年6月,市府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凌虐行為已造成小孩重大傷害,從重判處林男5年10月、蔡婦5年2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2019年7月22日起至2020年4月29日送醫救治為止,3歲大女童在高雄市大寮區住處,常被林父以徒手、棍子或電線毆打,甚至抱著她以快速激烈方式上下搖晃,蔡婦也會常常徒手毆打她。

被告夫婦甚至日常限制女童用餐量,或刻意不讓她進食,因長期處於飢餓狀態,以致其生長發育不良,體重僅7.9公斤,骨瘦如柴又全身是傷,生長曲線3%以下,直到腦部出血,呈現意識不清,始將她送高雄醫學院急救撿回一命。

案經醫院通報市府社會局和轄區林園分局,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嫌,將林姓夫婦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起訴。

高雄地院調查,從事餐飲業的蔡婦有5個小孩,其中有2人成年,她和擔任水電工的丈夫林男均坦承不諱,各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但社會局認為太輕,要求檢方上訴,被告夫婦也提上訴,但因未陳述理由而被駁回。

2審合議庭法官調查,認為女童受虐情形相當嚴重,已構成重大傷害,乃從重分別判處林男和蔡婦5年10月和5年2月徒刑,可上訴。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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