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以棉被蓋住幼童、強塞食物 幼兒園老師起訴
因管教問題失控暴走,幼師被控「蓋棉被壓童」、「強塞食物」,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起訴。(記者鄭淑婷攝)
首次上稿 14:03
更新時間 17:10(新增教育局說法)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中壢區某私立幼兒園43歲鄭姓女老師,因管教問題情緒失控,連續對2名年僅4歲的幼童施暴,甚至以棉被蓋住幼童身體強壓、固定幼童下巴強塞食物,除了2名幼童及監視器,臉書專頁也有相關證據,證明鄭女有情緒控管問題,先前曾出現灌水等強制手段,桃園地檢署檢察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將她起訴。
鄭女在幼兒園擔任導師,被控於2019年11月間,因管教問題情緒失控,連續對4歲蔡姓、藍姓幼童施暴,其中,蔡姓幼童遭鄭女以手摀住臉部後持作業簿打頭、蓋住棉被以身體強壓、用手固定臉部強塞食物,甚至抓住頸部抬起身體上下搖晃,藍姓幼童則遭扛上肩在空中繞圈、徒手掐捏臉部。
2名幼童家長發現後對鄭女提告,鄭女供詞避重就輕說,有對蔡姓幼童塞食物,因此推擠到他的頭部,為告誡藍姓幼童而將手放在他的臉頰;除了蔡、藍姓幼童證詞,另有證人證稱,鄭女向來嚴格管教幼兒園孩童,但孩童遭管教之後,「安靜程度非如一般孩童的正常反應」。
另有監視器畫面,證明鄭女對蔡、藍2名幼童施暴,幼兒園臉書專業的貼文及留言,顯示鄭女情緒管控出現問題,幼兒園有注意此情並告誡改進,以及鄭女先前管教其他孩童時,曾出現灌水等強制手段,檢方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將她起訴,並以所涉犯意個別、行為互殊,建請法院分論併罰。
教育局表示,此案經本市2020年教保服務機構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審議通過,考量鄭女不當對待幼兒行為,損害幼兒權益情節重大,及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3條規定屬實,因此認定鄭女終身不得於教保服務機構服務,並函報教育部登載系統列管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