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真的不是肯得基!衰男搶不到半毛錢還被重判9年2月
男子搶圖左的「這不是啃得機(網路商業登記資料)」的男客。(畫面為google地圖)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蕭男因缺錢花用,在員林市區尋覓目標行搶,來到民權路「肯得基」炸雞時,見隔壁有一間「這不是啃得機夾娃娃機店」一名男客在門口抽煙,持刀搶走男客手中的手提包,結果裡面只有電子煙、香水瓶、鑰匙…等物件,蕭男沒有搶到判半錢,仍依強盜罪移送,該案經審理,蕭男被重判9年2月徒刑。
判決書說,蕭男於去年11月24日凌晨零時30分,騎著掛著偷來車牌的重型機車在員林市區尋找作案目標,來到員林市民權路「肯得基」已打徉,但它隔壁有一間「這不是啃得機抓娃娃機店」24小時營業,店門前有一男客正在抽煙,他認為有機可乘便上前行搶。
判決書指出,蕭男見對方背著一手提包,拿出預藏的刀子,作勢揮砍,脅迫對方交出手提包,被害人因心生畏懼交出手提包,蕭男得手後離去。
警方透過「這不是啃得機抓娃娃機店」的監視器影像鎖定蕭男,蕭男到案後坦承不諱。
承審的法官表示,被告把刀子架在被害人的脖子上,讓對方產生畏懼,達到「不能抗拒」的程度,顯已構成強盜罪,因此判處9年2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