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中國船長涉下令槍殺4海盜 更一審認定只殺1人改判13年

中國船長汪峰裕涉下令槍殺海盜案,高雄高分院上午判決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中國船長汪峰裕涉下令槍殺海盜案,高雄高分院上午判決有罪。(記者鮑建信攝)

2022/06/16 09:2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中國籍船長汪峰裕被控下令槍殺落海4名海盜疑案,被高雄高分院依殺人罪判刑26年後,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重新審理,更1審今天上午宣判,認定他只下令開槍殺1人,改判徒刑13年。

檢方指出,被告汪峰裕於2011年6月15日起至2014年6月15日止,擔任高雄市籍「屏新101號」遠洋漁船大副兼代理船長。2012年9月29日中午,該漁船行經印度洋索馬利亞公海,與高雄市籍「春億217號」漁船及其他2艘國籍不詳漁船作業時,其中1艘國籍不詳漁船,疑似撞翻海盜的木造漁船,有4人落海漂浮,卻被汪峰裕下令外籍保全掃射身亡。

由於開槍過程,經屏新101號漁船船員拍下,輾轉上傳至youtube影音平台,影像中出現春億號漁船畫面,始由國際海事局通報海巡署海後,移送高雄地檢察署偵辦。

2020年8月22日上午,汪峰裕搭乘「印度之星」號漁船至高雄港被捕後送辦,經高雄地檢署依殺人罪提起公訴,1、2審均判處汪有期徒刑26年,他不服上訴,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重新審理。

更1審合議庭法官調查,外籍武裝保全開槍射殺前3人過程,錄影畫面呈現許多船員雜音,包括海盜在這裡或那裡,無法確認汪有下令或指示的聲音,直到要對第4人開槍前,始聽到他喊「開槍」、「開槍」,汪也不否認是他的聲音,因此僅能認定他只殺1人,乃從輕改判13年,仍可上訴。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