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調處男調查官酒後與女友吵架 揮手打警被法辦獲緩起訴
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謝姓男調查官與女友餐敘喝醉後,突然在計程車上大吵,無奈的運將只好請巡邏員警排解,謝男卻揮手打員警,還辱罵員警三字經,因此被依妨害公務罪法辦;謝男酒醒後自知犯下大錯,除了當庭向員警道歉外,另賠償3萬元,台北地檢署考量謝男已獲員警的原諒,今予以緩起訴,他須支付公庫6萬元處分金。
檢方調查,今年4月30日晚上,謝男與女友餐敍後搭計程車回家,途經台北市基隆路二段時,不知何故竟起了爭執,運將擔心影響到行車安全,見到有北市大安警分局的巡邏警車停在路旁,便下車請員警幫忙排解糾紛。
當時潘姓男警及張姓女警請謝男及其女友下車,謝男還尊稱潘員「學長」,直到他得知要被帶回派出所時,謝男隨即翻臉,不僅揮手阻擋潘員的手,嘴裡還不斷辱罵三字經,因此被依妨害公務罪法辦。
事後謝男被傳喚到庭,他自知喝醉闖禍,除了當庭認罪之外,也誠心地向被打的潘姓男警道歉,並賠償他3萬元,換取潘姓男警的原諒。
檢方考量潘姓男警及張姓女警均已接受謝男的歉意,也表達不再追究,同意給予謝男一次自新的機會,予以緩起訴,但他仍須另支付國庫6萬元處分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