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單親媽女兒服藥熟睡指侵 還恐嚇若被關要開殺戒判2年
高雄地院。(資料照)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雄單親媽媽小珍(化名)帶著小女兒,投靠有中度肢體障礙的鄭姓男友人家,鄭男見她服用安眠藥後躺客廳熟睡,趁機用手指伸入小珍短褲縫指侵得逞,被害人驚醒報警,鄭男否認性侵,後和解盼換緩刑宣告,法官得知被告未依和解付賠,還恐嚇小珍父母若他被關,要殺小珍和其女兒,然後喝農藥自殺,高雄地院判他2年徒刑、不得緩刑。
判決書指出,小珍和女兒無處居住,因不想住親戚家,鄭姓男友人願無償提供他小港區的住處,並與小珍一同居住,因她習慣於每日晚上11時許服用安眠藥後入睡,被告利用她服藥後在客廳熟睡,不能也不知抗拒的狀態下,鄭男左手穿過小珍短褲及内褲,再以食指、中指性侵她。
小珍驚醒抗拒並報警,鄭男向警方否認性侵,但為逃避入獄勸進囚禁,尋求緩刑不關,他除找被害人和解,還恐嚇小珍父母,若收到傳票被關,就要殺死小珍和女兒,然後再喝農藥自殺,藉此令她出庭為被告求情,讓被告有判緩刑機會。
小珍表示,還可以忍受跟被告同住,但不曉得是否要原諒被告,若要原諒他,但他仍會毛手毛腳,之前曾同意要給他緩刑,但後來又覺得不可以給他緩刑,因為他說話都反反覆覆,連賠償金也斷斷續續給付,死性難改。
法官審酌被告仍不知警惕悔改,犯後態度反覆,雖曾與被害人和解,卻還持續對被害人造成後續侵擾,實難認定鄭男已自知警惕悔改,因此,判刑2年且未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