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男轉貼不實疫情訊息3分鐘就刪文 法官認仍會造成誤認判罰3萬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桃園市35歲林姓男子去年元旦在臉書社團轉貼桃園、台北有醫院醫師確診等不實訊息,僅貼了短短3分鐘就刪除,仍被依違反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送辦,桃園地院法官認為林男未經查證即轉傳,不論貼文久暫及事後是否刪除,足使社團內不特定多數人閱覽,並誤認當時疫情擴散至各大醫院,判處他3萬元罰金。
林男當時在臉書「爆廢公社二館」,轉貼提及衛福部桃園醫院有醫師確診封院、北市聯合醫院可能有醫師感染,及桃市多家賣場封關消毒等內容的貼文,他被移送法辦時辯稱,他只是轉貼同事傳來的文章,善意提醒朋友不要受到疫情影響,一知道是未經查證的言論隨即刪除,只貼了大約3分鐘左右,完全沒有想要影響公眾認知,或是造成社會秩序混亂的意思。
法官於判決中指出,林男辯稱是轉貼同事文章,卻未舉證對方真實姓名年籍及文章來源或出處,是否有其人已非無疑,若如林男所述確有此人,何以捨查證而率然貼文,林男所辯難以採信,而不論貼文久暫及事後是否刪除,足使社團內不特定多數人閱覽,並誤認當時疫情擴散至北、桃各醫院。
此外,消息真實或虛假可能隨時間進展而有變化,但疫情至今,主管機關無不疾呼轉傳訊息應先查證,甚至成立各種假消息查證平台,以林男的教育程度應可知悉,但他辯稱不知衛福部疾管署有相關提醒,也不知現任衛福部長是誰,足見他對疫情控制毫不關心,辯稱他貼文的目的是提醒友人不要受疫情影響,也難置信。
法官認為林男在轉傳貼文時確實未經查證即率然轉貼,導致他人閱覽貼文時造成當時疫情嚴重擴散至各大醫院認知,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散播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流行疫情之不實訊息罪判處3萬元罰金,如易服勞務以1000元折算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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