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警雙煞押人至偏遠農舍拘禁 一同遭判刑判賠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原本在新竹縣警察局竹北分局服務的警員陳鈺鑫,2007年因縱放酒駕肇事駕駛而遭免職,此後他陸續因恐嚇勒索、非法持槍被判刑,2019年更與另名退職警員詹德智,持仿真AK-47長槍將劉姓男子押到偏遠農舍拘禁,逼問賭場糾紛情事,新竹地院依共同私行拘禁罪將2人判刑。
判決書指出,劉男先前因涉入賭場詐賭糾紛,2019年1月間遭詹男、陳男共同剝奪行動自由,詹男先找人約劉男到新竹縣一處汽車修配廠,劉男到場時,陳鈺鑫即持仿真AK-47假長槍,脅迫劉男進入小客車後座,以衣物套住頭部,強押至新竹縣某加油站辦公室、與新埔鎮一處農舍等地拘禁。
詹德智等人在農舍內詢問劉男關於賭場詐賭糾紛,逼問劉男有無與他人串通等事宜,以此方式限制其人身自由數小時始釋放。法官認為,陳男與詹男對被害人私行拘禁時間不短,足認對被害人身心俱生極大威脅及恐懼,惡性顯然不輕,2人打算以非法手段達到解決糾紛的目的,犯罪動機並非良善、犯罪手段亦非平和,嚴重影響社會治安,增長社會暴戾氣氛,殊值譴責,最後依共同私行拘禁罪判陳男徒刑4月、詹男3月。
民事方面,被害人劉男因遭受2人私行拘禁犯行,致心生畏懼不敢求職,精神上受有莫大痛苦,向2人請求附帶民事賠償60萬元。
法官認為劉男遭陳鈺鑫持常人難以辨識真偽的仿真假長槍脅迫,夥同共犯詹德智將劉男私行拘禁於地處偏遠的農舍,並於多人在場情況下,強行逼問、審訊參與詐賭情節,致使劉男深恐事後會遭受不測,精神上飽受折磨,最後判2人需連帶賠償10萬元。
2007年任職於竹北分局的陳鈺鑫因縱放酒駕肇事民眾,除被新竹縣警局免職外,還被依公務員縱放人犯罪與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2年。2014年陳男向想選竹北市里長的范男恐嚇勒索100萬元未遂,被判刑6月。2017年陳男前妻何女打掃住處衣櫥時,赫然發現一把土製衝鋒槍及32發子彈,陳男胞姐得知後報警偵辦,陳男又被判3年2月。陳男因潛逃在外未到案執行而遭通緝,2018年才再婚的陳姓妻子憤而提告休夫,新竹地院判准離婚。
2015年詹德智夥眾到竹縣向陳姓女子恐嚇勒索500萬元,但因在押人過程中,詹男車號被認出而做罷,最後依妨害自由罪被新竹地院判刑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