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被逮 男辯「我打莫德納」拚無罪
2022/05/09 16:51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范男酒駕遭訴,他一方面承認酒後騎車,另方面卻辯「我的酒測值跟施打莫德納有關」,想拚無罪,台北地院二審拒絕採信,並加碼指他施打疫苗的時間距離酒測已相距11日之久,難以認定兩者相關,維持一審判決結果,依公共危險罪判刑3月,得意科罰金9萬元定讞。
判決指,去年10月8日晚間6時至10時,范男在北市一間餐廳飲酒,隔天凌晨3時許,他騎車行經市民大道、林森北路口遭員警攔檢,被測出酒測值是超標的0.64,檢方偵結,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一審審理時,范男自稱只喝了一些酒,以往酒測都只有0.1,這次受到同年9月28日施打莫德納疫苗影響,否認酒駕。
一審指,范男自承喝下3、4瓶啤酒,攝取量並不低,另經函詢衛生福利部,查無國、內外文獻指打疫苗會讓酒測超標,且依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的莫德納中文說明書可知,並未提及會影響酒測檢測值,僅提到不會對駕駛及機械操作能力產生影響,或影響程度小,可忽略不計,故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
范不服,上訴時稱酒測值受到施打莫德納影響,且自己經濟狀況不佳,並有低收入戶證明,希望獲判無罪,或請法官從輕量刑、給予緩刑。
北院二審加碼表示,范男施打疫苗時間距離被酒測已相距11日之久,難以認定兩者相關,並考量一審認事用法無誤,駁回他的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