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甩重病夫與男看護出遊 婆家圍車討說法挨告獲緩刑
法官認為,家屬不願讓林婦與婚外情對象出遊,才阻攔她質問,屬人情之常,故判處家屬拘役30天,緩刑2年。(記者吳昇儒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基隆一名黃姓男子前年間因腦病變無法自理,其林姓妻子找來賴姓男看護照顧丈夫,但林、賴2人往來卻非常密切。同年8月,黃男家屬發現林單獨開車與賴男出遊,便質問兩人關係,過程中阻攔林婦行動,遭對方提強制罪告訴。法官認為,家屬不願讓林婦與婚外情對象出遊,才阻攔她質問,屬人情之常,故判處家屬拘役30天,緩刑2年。
檢警調查,黃男弟弟於前年8月18日下午發現嫂嫂駕駛哥哥的車輛在安瀾橋停車場,與賴姓男看護單獨出遊,心生不滿,便向前質問嫂嫂與看護的關係,且不讓嫂嫂繼續駕駛哥哥的車,便找來張、黃2名友人前往現場幫忙將車開回家。
林婦聞訊報警處理後,載著賴男離開現場,而黃弟則與母親和2名友人會合,準備前往醫院探視兄長。
同日下午2時42分,黃弟與母親、友人又在東信路上發現哥哥的車,便一路緊隨,見嫂嫂動向被砂石車卡住,決定下車質詢對方,約1分鐘後,砂石車離開,林婦再次開車離去。
2車行經信一與義六路口時,因紅燈停下,黃弟等人便圍在林婦的車旁,還以車圍住,不讓林婦離去,碰巧巡邏警員警騎車經過。林婦事後對小叔、婆婆提出強制告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黃男弟弟及母親的行為已觸犯強制罪,且未承認犯行,亦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但考量黃男家屬認為他重病無法自理生活,又見林、賴2人關係親密,且駕駛黃男的車輛共同出遊,不甘家人受委屈,心生憤怒,不願讓林婦駕駛該車與婚外情對象出遊,阻攔質問為人之常情,難以嚴苛。故判處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緩刑2年,以啟自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