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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撿到7萬現金送交派出所 年輕警員暗槓2000元繳信用卡款下場出爐

白男撿到皮夾及7萬現金交給警察卻被暗槓。(資料照)

白男撿到皮夾及7萬現金交給警察卻被暗槓。(資料照)

2022/04/27 15:39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和美警分局27歲邱姓員警涉嫌侵占7萬元拾得金,不僅沒有按照程序公告外,還自行打表格交給民眾當收據,甚至拿其中2000元繳自己的信用卡費,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該案經彰化地院審理,今天依侵占非法公用財物罪判處1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4年。

該案發生於前年7月,一名白姓民眾撿到皮夾,內有7萬元,皮夾內沒有證件,就近拿到和美派出所,當時邱姓員警受理,依規定只要金額超過500元就要開立一式兩聯的收據,並將拾得物陳報和美警分局公告,邱員卻只留下白姓民眾的通訊方式說這樣就算受理完成了。白男事後覺得「怪怪的」,後來發現自己所拾得之物並未出現在和美警分局的公告系統,遂提出檢舉。

邱員事後坦承犯行,未將其登錄公告,又因擔心延遲處理此事會遭上級長官質疑及懲處,以致一直放在抽屜內,期間拿了2000元繳自己的信用卡費。

承審法官認為,被告於偵查中已自白,並已自動繳回全部所得財物,因犯罪情節輕微,依規定減輕其刑。審酌被靠犯罪之動機、手段、所生危害,判處1年4月徒刑,褫奪公權1年,緩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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