枋寮鄉長陳亞麟涉貪交保後 檢抗告成功 法院重裁收押
枋寮鄉長陳亞麟涉貪150萬元交保後,檢方提抗告,法院重新裁定收押禁見。 (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枋寮鄉爆發工程弊案與收賄安插公所人事疑雲,屏東檢調3月間搜索並偵訊鄉長陳亞麟後聲押,屏東地院裁定15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起抗告,經高雄高分院撤銷發回更裁,屏東地院今天重新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陳亞麟涉貪情節重大,裁定收押禁見,引發政壇關切。
該案去年8月爆發後,多位鄉公所人員及包商曾被檢調要求配合調查,鄉長陳亞麟訊後無保請回,但疑似擔任白手套的助理黃男遭到羈押。
屏東檢調今年3月10日再度搜索陳亞麟及羈押期滿獲釋的黃男等人住居及辦公處所,檢察官偵訊後,認為陳、黃男兩人涉嫌收取工程回扣及以詐術使投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涉貪情節重大,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向法院聲押;屏東地院裁定陳亞麟150萬元交保,黃男則無保釋放。
檢方不服該裁定,於3月16日提起抗告,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同意檢方抗告理由,撤銷原裁定發回屏東地院更裁,屏東地院今天下午重新召開羈押庭,法官認為陳、黃2人涉貪情節重大,裁定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