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千億富豪討借名登記股票 味王董座判返還

穎川建忠(見圖)將股票借名登記在味王董座陳清福名下,提告要求返還,北院判穎川建忠勝訴,意即陳清福須返還447萬多股。(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身家千億的高齡99歲的青果大王陳查某長子、味王名譽董事長穎川建忠,同時也是大洋僑果公司創辦人,他雖失智多年,先前仍透過律師提告要求味王董事長陳清福返還股票,台北地院根據2016年、2017年的3次主管會議紀錄,認定穎川建忠已表明取回借名登記在陳清福名下的11家公司股票共447萬多股,判必須返還;可上訴。
穎川建忠透過律師主張,他創立大洋僑果公司,旗下設有分公司,因陳清福輔佐他經營事業多年,深受信賴,為了分散股權,過去數十年來,他將分公司的股票借名登記在陳清福名下,陳清福卻未經同意,改選公司董、監事,為防股票被侵占,他曾要求次子穎川欽和(陳欽和)詢問陳清福等人是否返還股票,只有陳清福拒絕理會,故彼此間信任已不存在,提告要求返還股票。
陳清福透過律師解釋,依2019年7月23日法律事務所函附件可知,要求返還股票並非父親本意,而是穎川欽和單方面要求,另穎川建忠對於其子女、配偶的姓名的記憶已相當混亂,甚至當庭將穎川欽和誤認成他人,可見他的認知能力日益退化,因此,難以判斷穎川建忠是否真的有意要求返還股。
陳清福的律師也說,穎川建忠的律師自承僅依穎川欽和提出的父親委任狀提起本件訴訟,可見穎川建忠並沒有真的要他返還股票,且僑果等4家公司於2019年6月12日的股東會決議屬公司正常運作並依法改選,且穎川欽和由於在日本提告受到不利判決,才會介入國內各公司的經營。
北院根據會議紀錄指,穎川建忠曾於2016年、2017年的3次的主管會議中,當陳清福與其他的主管的面,公開表明他是所有公司股票的所有人,只對借名登記給他人,他也準備取消借名關係並要求返還股票,並委由穎川欽和全權辦理國內各公司的股票返還、變更股權登記,後來穎川建忠的妻、女,也已出具返還股票同意書。
北院認為,穎川建忠於2018年2月5日被法院裁定為「受輔助宣告人」前,確實已表明要將借名登記給他人的公司股票取回,故判陳清福敗訴,要他返還大洋僑果等11家公司在內股票共447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