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6萬拚國考4天後解約只退千元 女告補習班勝訴再退5萬多
2022/03/28 18:50
〔記者黃良傑/高雄報導〕高市蔡姓女子去年9月拚國考,向補習班以6萬多代價購買課程,上了4天課便想解約要求退費,但補習班認為雲端函授已達三分之一,拒不退費,她只好透過民事訴訟討回公道,高雄地院審結,認為補習班課程契約有失公平,判蔡女勝訴,除書籍、行政費共1280元由蔡女支付,其餘5萬多元需退。
蔡女主張,她於去年向專辦國考補習班買「普高一般行政雙效考取班」課程,包括教室、函授課程,共花了6萬600元,預計當年11月上課,但是4天後她就打退堂鼓,要求全費退還,補習班以函授的雲端課程已上線,不得退費,教室課程2萬5000元可扣掉行政、書籍費用1280元後,可退2萬3千多元。
蔡女不服提起民事訴訟,但補習班以雲端課程已上架為由,表示考生的課程數若上架逾全期的三分之一時,所收取的當期補習費得全數不退還,因此拒絕退費,法官認為該定型契約對考生不公平,若僅以上架時間來判斷,對消費者權益不利,有失公平原則,依「消費者保護法」精神與原則,判定該契約條款無效。
高雄地院認為,應以考生已開始使用雲端課程時間,一直到終止或解除契約的期間來計算,才符合公平正義,引用消保法規保障消費者,判決蔡女勝訴,補習班需退費5萬多元給蔡女,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