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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台66線競速判拘役55天 法官:飆車又換車牌不予緩刑

桃園市大園、觀音區台15線、台61線及台66線道路,假日、清晨時段常有改裝車聚集競速,大園警方不定期實施路檢取締違規。(資料照,記者魏瑾筠翻攝)

桃園市大園、觀音區台15線、台61線及台66線道路,假日、清晨時段常有改裝車聚集競速,大園警方不定期實施路檢取締違規。(資料照,記者魏瑾筠翻攝)

2022/03/24 11:06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26歲簡姓男子騎乘普通重型機車在台66線快速道路桃園觀音段競速,警方蒐證後將他移送法辦,桃園地院法官近日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拘役50天,簡男雖無前科、犯後坦承,法官認為他不僅與人飆車、競速,還刻意調換機車車牌,顯然欠缺法治意識,因此不予宣告緩刑,讓簡男能記取教訓。

桃園市大園、觀音區台15線、台61線及台66線道路,假日、清晨時段常有改裝車聚集競速,令當地居民不堪其擾,大園警方不定期實施路檢取締違規。

去年4月25日凌晨2點多,簡男在台66線東往西2公里處與2名車友競速被法辦,簡男警訊時坦承不諱,並有現場蒐證畫面、證人證述等,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法官審酌簡男僅為一己之私,隨意在道路上飆車、競速,未顧慮公眾使用道路安全,亦未珍視自身,所為自有不該、應予非難,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判處拘役50天,如易科罰金以每日1000元折算。

法官另於判決中指出,簡男雖無前科,但他當下不僅與人飆車、競速,甚至還調換機車車牌,顯見遵守法規意識稍嫌不足,為使簡男能記取教訓、避免再犯,不予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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