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致死10年少了6成 多數駕駛有3「難」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矯正署23日在法務部召開「酒駕公共危險罪受刑人在監處遇情形」記者會,直指酒駕致死的案件數,近十年少了6成,而新犯酒駕入獄者的人數占了入監者的第2名。心理師彭瑋寧分析,酒駕犯通常有「三難」,分為認錯難、獨立難、未來難。
交通部道路交通安全督導委員會的資料顯示,我國酒駕致死案件數近年來有下降的趨勢,從2011年的909人到去年的318人,少了約6成,顯示政府的立法密度與執法強度提升,使民眾對於酒駕的危險意識逐漸提高。
彭瑋寧分析,入監執行的酒駕犯常見三難,第一是認錯難,藉口多,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其次是獨立難,沒有照顧自己或擔起責任的經驗;第三為未來難,對於前景充滿憤怒與惶恐。
彭瑋寧說明,針對坐牢的酒駕犯,矯正署依照情節輕重擬制三種處遇計畫,第一級是初級預防層次,採普及性與全體性的宣導,認識酒精知識及破除飲酒迷思;第二級是生命教育及社會責任,進行認知輔導教育課程,安排醫療衛教、生命教育、法治教育、性別平等及家庭支持處遇;第三是提高改變動機,對於有酒癮的酒駕犯,協助自我認識,減少酒駕或暴力等行為。
彭瑋寧指出,針對刑期未滿6個月者,規劃醫療衛教、生命教育、法治教育三大面向短期課程,強化收容人法治觀念及提升改變動機,並視需求提供轉介社區相關資源,建立短期實效的介入機制。
彭表示,酒癮涉及心理與生理雙重層面,非單純以入監服刑方式即可解決,還須透過引進醫療資源,協助個案接受醫院戒酒治療,改善因酒癮等問題所造成的酒駕再犯情事。針對可能有酒癮者,引進醫療資源或延聘具心理輔導專長及團體帶領實務經驗的專業師資,協助復歸銜接社區處遇。
矯正署署長黃俊棠直言,酒駕入獄人數雖多,但超過6成者刑期不到6月,「人數多、刑期短」形成矯治挑戰。大多數酒駕犯認為酒精可以消除無聊或壓力,且對酒駕感到不認同,但缺乏解決問題的能力,傾向維持酒駕習慣。
法務部長蔡清祥表示,法務部除透過加強立法密度、嚴格執法、行政執行裁罰等手段遏止酒駕,還有一部分就是協助入獄的酒駕犯戒癮,破除飲酒習慣,減少再犯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