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身晃得太厲害!騎士辯載水桶不穩 酒精檢知器讓他露餡
2022/03/21 14:45
〔記者許國楨/台中報導〕台中市湯姓男子上週六凌晨騎車南屯區一段路段,因車速忽快忽慢、車身晃來晃去引起巡邏員警注意關心,湯男聲稱因將水桶放在腳踏板上才會重心不穩,還拍胸脯表示要上班怎麼會喝酒,但身上散發出的酒氣卻騙不了員警,一酒測果然超標,吃上公危官司。
台中市第四分局春社派出所員警林俞秀、林忠毅,當天凌晨獲報前往五權西路與向上路口處理交通事故,途中見一輛行駛在警車前方的機車,車速忽快忽慢、車身晃來晃去,引起員警注意上前關心,54歲湯姓騎士停車表示,因將水桶放在機車腳踏板上,導致負重太重,所以重心不穩,騎車才晃來晃去。
惟女警林俞秀一靠近即聞到湯男身上散發著酒氣,湯男隨即改口聲稱係昨晚在家小酌飲酒,並拍胸脯表示自己要上班怎麼會喝酒,言談中卻頻頻猛灌礦泉水,心虛樣態表露無遺。
經員警用酒精檢知器初步檢測,檢知器隨即顯現飲酒反應,湯男眼看賴不掉只能乖乖施測,經檢測酒測值0.39毫克,明顯超過法定標準值,湯男當場懊悔不已,央求員警再施測一次,但為時已晚,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春社所所長邱柏昌表示,酒駕新制上路以來,除了刑法修正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條文也嚴懲酒駕,增訂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再犯年限也從5年延長為10年,酒駕累犯同行乘客一併連坐加重罰款等規定,籲請民眾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一旦觸法得不償失。
而酒駕上路肇事害人害己,透過法律修正加上警察強力取締,貫徹酒駕零容忍決心外,民眾喝酒不開車的「觀念」建立,才是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