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丟煙蒂燒毀10機車1汽車2間房 21歲大學生被判刑
2020年6月新竹縣新豐鄉明新科技大學附近一家超商外發生火警,火勢吞噬10輛機車、1輛小客車、2間房屋,事後警消調查發現,是戴姓大學生抽菸亂丟煙蒂延燒引起,圖為當時意外現場一片火海。(資料照,取材自臉書《新竹爆料公社》)。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2020年6月新竹縣新豐鄉明新科技大學附近一家超商外發生火警,當時火勢不斷擴大,吞噬10輛機車、1輛小客車、2間房屋,事後警消深入調查,赫然發現當時火警發生前,竟是戴姓大學生在旁抽菸,亂丟煙蒂延燒引起的意外。新竹地院依失火燒毀住宅、建築物等以外之物罪,判處戴姓大學生拘役30日。
判決書指出,21歲的戴男在2020年6月23日凌晨1點,因抽菸後疏未確實確認菸蒂是否已完全熄滅,而將菸蒂丟置在新竹縣新豐鄉萊爾富新豐三店前戶外南側空地上,致菸蒂引燃店家堆放的紙箱,而延燒停放在該處徐男所有的機車,因風勢影響,火苗吹往機車東側地面附近,並擴大向東側低處延燒,致置放空地的1輛小客車及10輛機車燒燬,且火勢還延燒一旁的2間房屋,已致生公共危險。
21歲的戴姓學生坦承,當時確實在店前棄置菸蒂,卻矢口否認公共危險犯行,辯稱他那時已確認踩熄菸蒂。
法官審酌戴姓學生抽菸後未完全熄滅菸蒂,釀成本件火災,致生公共危險,最後依犯失火燒毀住宅、建築物等以外之物罪,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
2020年6月新竹縣新豐鄉明新科技大學附近一家超商外發生火警,火勢吞噬10輛機車、1輛小客車、2間房屋,事後警消調查發現,是戴姓大學生抽菸亂丟煙蒂延燒引起,圖為當時超商前的機車付之一炬,燒到只剩骨架。(資料照,取材自臉書《新竹爆料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