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虧大了!2男台東溪流電捕1隻溪蝦 付法律代價3萬5千元

到山產店炒盤溪蝦,花不到300元就有數十雙香酥可口的溪蝦可以享用。(記者黃明堂攝)

到山產店炒盤溪蝦,花不到300元就有數十雙香酥可口的溪蝦可以享用。(記者黃明堂攝)

2022/03/17 10:40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到山產店花300元上下炒盤溪蝦,就可享受數十隻香酥可口的溪蝦。但台東2名男子為了1隻溪蝦,得付出3萬5千元的代價,因為他們採用非法的電捕,因違反漁業法,分別被台東地方法院判處20日、15日,易科罰金每天1000元。

判決書指出,翁男、高男知悉非基於試驗研究目的,並經主管機關許可,採捕水產動物,不得使用電氣方法為之,竟於民國110年9月15日,在台東縣達仁鄉五福谷溪,由翁男以電魚器具負責電蝦,高男則持漁網進行捕撈之方式,共同非法採捕水產動物蝦子1隻,經警當場查獲,並扣得電魚器具1組、漁網1個。

法官認為2人輕率使用電氣採捕水產動物,不顧此舉將可能對自然生態環境造成危害,但僅有捕獲蝦子1隻,犯罪情節尚非嚴重,量處上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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