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公園少年傷眼案市府敗訴 盧秀燕:若家屬同意判決 市府撤上訴
市長盧秀燕表示,若家屬同意一審法官判決,雙方願意談,市府會撤回上訴。(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2016年3月底發生在台中市西屯區福瑞公園發生1名當時13歲的黃姓少年遭到鐵條傷眼案,法官以市府對公園管理有疏失判賠316萬多元,但市府還要上訴,市議員黃健豪及楊正中認為法院都判市府一審敗訴,市府不要再起訴;對此,市長盧秀燕表示,若家屬同意一審法官判決,雙方願意談,市府會撤回上訴。
台中市西屯區福瑞公園發生一名當時13歲的黃姓少年遭到鐵條傷眼案,少年右眼幾近全盲,因市府提出賠償意外險不到20萬元,家長訴請國賠,歷經近6年時間,法官以市府對公園管理有疏失判賠316萬多元,但市府將要提出上訴。
市議員黃健豪及楊正中今天在市議會表示,此案歷經6年,既然市府一審敗訴,市府就不應該再提出上訴,讓家屬身心俱疲。
市長盧秀燕表示,此案是在2016年發生,事情發生後雙方進行協商,但是破裂,2018年開始訴訟,打了很久,打了4、5年,最近判決下來,法院認證台中市有錯,而按照公務機關市府的機制,公務人員要必須上訴2到3審。
盧秀燕指出,事件雖不是發生她任內,但法官認證,既然市府有錯,她開會探討,雖是個案,但法院認證台中市有錯,且判決金額非常明確,她也得知事件發生後,家長耗盡心力,願意接受法官判決,如果家長願意接受法官判決,台中市政府應該要接受。
盧秀燕說,因已有法院一審判決基礎,希望能釋出善意,讓家長、讓孩子,可以免於持續長期的法律追訟,好好生活,因此,已請法制局、建設局研議撤回上訴,就法律一審判決的部分,雙方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