捷運「攝狼」3天內兩度偷拍 都因動作太大被發現
陳男在捷運台北車站偷拍被發現。(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32歲陳姓男子在捷運台北車站拿手機偷拍女乘客裙底風光,但動作明顯、失風被發現,他飛奔逃跑;警方透過監視器畫面認出他,數日後到他住處外埋伏逮人。想不到,陳到案隔天,同仁閒聊之際發現他也涉嫌在大湖站偷拍,且犯案時衣著與到案時相同,員警這才發現他到案前還跑出去偷拍,再次將他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陳姓男子在本月2日於捷運台北車站搭乘電扶梯時,站在一名女乘客後方,趁機拿手機偷拍女乘客裙底,但他因為動作太大被其他乘客發現,女乘客氣得質問他,他嚇得飛奔逃跑。
女乘客隨即向捷運警察隊報案,員警透過監視器畫面,一眼認出他就是常在捷運系統內偷拍的陳姓慣犯;警方循線到陳住處附近訪查、埋伏,本月5日下午趁他從台北市北投區住處出門時上前攔查逮人,將他帶回警局製作筆錄並依妨害秘密罪嫌送辦。
不過,承辦此案的刑警隔天與同事聊到此案,有同事發現5日早上捷運大湖公園站也發生一起偷拍案,犯嫌手法與陳如出一轍,同事調閱大湖公園站當天監視器畫面,發現犯嫌就是陳,他不僅手法一樣、被發現後也倉皇逃跑,更扯的是陳偷拍時穿著的衣物,與他被帶回警局製作筆錄時穿著的衣物一樣。
警方這才發現,陳在本月5日第一次到案前,就跑到大湖公園站偷拍,他逃跑後返家、準備再出門時,才被偵辦捷運台北車站偷拍案的同仁攔查逮人。警方隨即再次通知他到案說明,他又因在大湖公園站偷拍而再吃上一條妨害秘密罪官司。
據了解,陳目前無業,近來多次在捷運系統內偷拍,警方已將他列為累犯建檔並加強辨識。
陳男數日後又在大湖公園站偷拍,再次被發現。(記者王冠仁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