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累犯茫到自撞護欄火燒車 幸被路人救出保命
有兩次酒駕被判刑前科的蕭姓駕駛,13日清晨5點多再度酒駕,自撞埔里仁愛路圓環護欄,車子起火燃燒。(埔里警方提供)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埔里鎮今天清晨近5點半,有部自小客車自撞圓環護欄後起火燃燒,熊熊烈火將車子燒到只剩焦黑骨架,而28歲蕭姓駕駛被路過民眾發現,及時拖出車外保住一命,而蕭男是到埔里訪友喝酒到快天亮開車返回民宿途中自撞,酒測值高達0.64毫克,而他在2015年、2019年都曾有酒駕被判刑的前科,三度酒駕不僅會被判刑、罰款,還會被公布姓名,最可怕的是差點失去寶貴性命。
該名蕭姓男子是外地人,週六投宿在埔里鎮的一家民宿,晚上到埔里友人家聚會喝酒,喝到今天凌晨5點多,自行開車要返回民宿睡覺,清晨5時22分許,行經埔里鎮仁愛路圓環,喝到茫的他把車子開去撞圓環護欄,瞬間該車起火燃燒,蕭姓駕駛受困在車中,正當危急之際,有熱心的路人看到,在千鈞一髮間將駕駛拖出車外,讓他未被火吞噬,保住性命,蕭姓駕駛經送醫救治,僅右腳骨折,算是不幸中的大幸。而他經呼氣檢測,酒測值高達0.64毫克。
埔里警方表示,蕭姓駕駛是酒駕累犯,曾在2015年、2019年因酒駕被判刑,這次第三度酒駕肇事,依據目前刑法規定,屬10年內再犯,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30萬以下罰金。
另在行政罰部分,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規定,10年內駕駛汽車第2次酒後肇事累犯處最高額12萬以下罰緩,第3次以上者按前次違反罰鍰金額,每次加罰新臺幣9萬元,次數無上限。並均應當場移置保管該車輛、吊銷其駕駛執照及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其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真的是後果嚴重。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消防隊員趕至滅火,火燒車熊熊大火十分嚇人。(埔里警方提供)
蕭姓駕駛自撞圓環護欄,發生火燒車,車子燒到剩焦黑骨架。(埔里警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