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狂詐團收簿手 找現任、前任女友到旅館一起「控車」
林姓男子(左)找現任(中)、前任(右)女友一起到旅館監控人頭帳戶提供者。(記者王冠仁翻攝)
〔記者王冠仁/台北報導〕49歲林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收簿手,透過網路張貼收取人頭帳戶的廣告,來取得帳戶供詐騙集團使用;他為了避免民眾提供帳戶後跑去報警,要求提供者必須入住旅館進行「控車」。他為了有效控制帳戶提供者,找來現任、前任女友幫忙,兩女不僅知道彼此的感情狀況,甚至曾經同處一室,讓警方直呼詐騙集團的價值觀令人不敢恭維。
警方調查,林姓男子擔任詐騙集團收簿手,負責提供人頭帳戶給上線,專門用來收受詐騙贓款;由於人頭帳戶收受贓款不久後就會被警方列為警示帳戶、凍結資金,因此「壽命」平均只1、2天。林為了穩定取得人頭帳戶,於是在社群網站上張貼廣告,聲稱出租帳戶就可以拿到3萬元。
有民眾缺錢花用、看到廣告輾轉與林聯繫,林擔心民眾提供帳戶後向警方報警、私吞贓款,因此要求提供者要入住特定旅館接受「監控」,這也是詐騙集團俗稱的「控車」。
林男所屬的詐騙集團專門用投資名義四處詐騙,待受害民眾匯出款項到指定人頭帳戶後,就會有車手前往取款,待款項提領完畢,住在旅館內的帳戶提供者拿到報酬後就可離去。
不過,有一位帳戶提供者事後「越想越怪」,擔心自己成為詐騙集團共犯,因此離開旅館後報警。
警方查出,林近期安排7名帳戶提供者住進台北市重慶南路上兩家旅館;警方透過旅館入住資料,循線傳喚林與其女友、7名帳戶提供者。警方擴大調閱飯店監視器畫面,發現數月前,林還安排現任、前任女友一起幫忙,兩女曾在飯店櫃檯辦理入住、同處一室共同監控帳戶提供者,令人啼笑皆非。
警方說,這7位帳戶提供者的帳戶內,共有3百多萬元贓款,贓款分別來自20多位被害民眾,警方除了將林男與其女友、7名帳戶者分別依詐欺罪嫌送辦,也將深入追查幕後的詐騙集團。(16:01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