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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姿妙女兒躲廁所刪手機訊息 宜院明開羈押庭

宜蘭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資料照)

宜蘭縣長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資料照)

2022/03/03 16:50

〔記者蔡昀容/宜蘭報導〕宜蘭縣長林姿妙及其兒女、縣府團隊涉及弊案,法院諭知林姿妙交保80萬元、農業處長康立和無保請回確定,林姿妙女兒林羿伶諭知無保請回的部分,宜蘭地檢署提出,林羿伶在首波搜索時藉故去廁所,刪除手機內訊息,被廉政官發現等新證據,高等法院發回更裁,宜蘭地院預計明開羈押庭重為裁定;林姿妙說,「盼司法趕快調查清楚,還我們清白,謝謝大家」。

檢廉2月22日,針對土地增值稅與財產來源不明等案,進行第2波搜索,林姿妙、林羿伶、康立和3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對3人聲請羈押。

宜院認為,3人涉嫌重大,不過林羿伶、康立和,無足夠證據和理由,認定2人有勾串證人或滅證疑慮,裁定無保請回;林姿妙則不會因未羈押,難以追訴、審判,無羈押必要,裁定80萬元交保。

檢方不服,補充相關資料,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裁定,林姿妙、康立和維持原裁定,但林羿伶有避重就輕之卸責情形暨湮滅重要訊息行為,有使案情晦暗以避免刑責的傾向,將原裁定此部分撤銷,發回宜院重為裁定。

宜院表示,3月2日晚間收到高院裁定資料,今早完成電腦分案,並發傳票通知林羿伶到院開羈押訊問庭,預計明天上午10點開庭,重新審理裁定。

據了解,1月13日首波搜查時,林羿伶在縣長官邸,面對辦案人員,她以如廁為由進廁所,打開通訊軟體搜尋「林姿妙」相關訊息欲刪除,卻被辦案人員發現;知情人士表示,這成為高院發回原因之一。

對此,檢方表示,第1次偵訊後,未針對林羿伶等人聲請羈押,是有偵查步驟考量,因此裁定請回;第2波訊問後,提出聲押及抗告,提供的湮滅跟串證的證據皆不只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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