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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全聯門市前摔死家屬索賠近500萬 法官判免賠

家屬認為這17公分高的騎樓落差是造成父親跌跤致死的主因。(記者顏宏駿攝)

家屬認為這17公分高的騎樓落差是造成父親跌跤致死的主因。(記者顏宏駿攝)

2022/02/24 15:57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員林市一名老翁在一間全聯超市前不慎踩空騎樓台階跌倒,顱內出血,經送醫後3天仍告不治,子女認為全聯及其房東涉有疏失,沒有按照彰化縣建物管理條例施設平整的騎樓路面,要求全聯和房東賠償死者子女共300萬元及林妻支出的11萬元醫療費、25萬元喪葬費及1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該案經過彰化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彰化縣對於騎樓相關建築法令,只規定「『申請人所屬』建物的騎樓表面鋪裝應平整」,並無更積極的規定「『相鄰』騎樓地面應平整」,因此判決原告敗訴,毋須付任何賠償。

這起事件發生於前年11月30日,地點位於員林市南昌路全聯門市前,自員林市公所退休的林男當晚到朋友經營的咖啡店用餐、喝茶,到隔日凌晨離去時,行經全聯門市前,當時天色昏暗,林男並未注意到全聯與隔鄰的燒臘快餐店騎樓之間有17公分高的落差,腳步因踩空而跌倒,頭部外傷、顱內出血,經送醫救治至12月2日宣告不治。

林男的子女事後對全聯和全聯的蕭姓房東提起損害賠償告訴,要求賠償林妻支出的11萬元醫療費、25萬元喪葬費及15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也要賠償3名子女各10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

蕭姓房東說,該建物在此存在逾30年,行經此處之人已有數萬人之多,一直都未發生行人跌倒之事實,因此騎樓落差並非造成跌倒的主因,有可能是死者因年老,沒注意到落差,或自己身體不穩所致。

全聯的代表人則表示,根據他們與房東的租約,全聯承租的是建物內部,對於外面的騎樓並無管理權,況林男踩空之處,剛好位於全聯與燒臘店之間,「這是公共空間」,原告的求償對象應該是市公所才是。騎樓分屬不同人持有,私人整合不易,不同建物騎樓的落差,政府可修法讓其平整。

審理的法官表示,該處相鄰騎樓落差17公分,與一般住家階梯高度相仿,兩造的地磚顏色亦有不同,被告所說,一般人走過都沒事,也因此沒有設警告標誌,確有其道理。該案與林男疏於注意而致受傷較有關係,因此駁回原告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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