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撂人討50萬嗆「不給錢找你媽要」前男友怒刺死助陣男被判刑
胡姓女友撂3男助陣向前男友吳男討50萬元賠償,造成助陣3名友人1死2傷,動手的吳男今被判刑。(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新北市汐止區一名胡姓女子向前男友吳書涵索討傷害案賠償費50萬元,去年2月23日凌晨撂3名友人前往吳家理論,過程中,胡嗆「不給錢找你媽要」,氣憤的他拿出尖刀朝4人揮舞,導致前往助陣林男的胸部被尖刀刺入,經送醫搶救仍不治。士林地院審結,於今日依殺人、殺人未遂罪,併判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聆判吳男隨即被押返看守所。
判決指出,士院審酌吳男與3名助陣友人並無深仇大恨,僅因林男幫忙吳女談判和解,提議寫和解書,吳男認為已經和解過了,不願意再寫,便不思理性處理,持生魚片刀刺殺,害林等3男分別死傷,但考量他行兇後曾對胡女說「趕快將林男帶走,不然他要死了」,可見並非毫無救贖的可能等,故依殺人罪判吳男無期徒刑,另依兩個殺人未遂罪各判6年、8年,訂合併應執行刑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檢警查出,39歲吳男有毒品前科,平時打零工過活,他與30歲胡女交往約半年,情侶曾因多次家暴鬧上警局,去年初,吳男再度動手,胡女不甘提告傷害罪,吳男在官司訴訟期間先賠償5000元,但胡女認為應該賠的更多,2月23日凌晨帶3名男友人上門要錢。
當下,胡女嗆「不給錢找你媽要」,被嗆吳男拿出尖刀朝4人揮舞,導致助陣林男的胸部被尖刀刺入,救護人員趕抵時已無生命跡象,送醫搶救1小時後仍不治。至於彭男的胸口、左側腋下、大腿內側均被刀劃傷;陳男想奪刀時,右手掌也被割傷,胡女則是下腹疼痛,肢體也有多處擦傷。
吳男事後被收押,並向士林地檢署承認持刀揮砍,檢方認定他揮刀行為具有殺人故意,導致林男身亡,彭男、陳男也分別受有輕重傷,因此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