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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轉! 旅店少東門縫偷拍房客無罪

門縫偷拍房客,飯店少東逆轉無罪。示意圖。(記者蔡清華攝)

門縫偷拍房客,飯店少東逆轉無罪。示意圖。(記者蔡清華攝)

2022/02/10 12:41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家被評等為3星級的旅店少東,前年8月間被投宿的房客捉到從房門下方門縫,以微型攝影機伸入意圖偷拍,一審被依妨害秘密罪處拘役40日,檢認判刑過輕提上訴,二審則以妨害秘密罪既未處罰未遂犯自為一審改判無罪,可上訴。

判決指出,黃男為高雄市「XX旅館」負責人之子,平時協助該旅館之營運,前年8月2日晚間6時30分許王男與友人前往1205號房內投宿,當晚7時15分許,黃趁四下無人之際,將其所有之微型攝影機,從房門下方的門縫伸入。

房客發現有異,王男光著身子直接衝出房門,但已空無一人,經著裝後到櫃台質問正在操作電腦的黃男並報警到場,黃坦承偷拍,但辯稱當天剛將手機伸進去就被發現,來不及開啟手機畫面,尚未看到任何影像就立即抽出鏡頭離開。

仍是大學生的黃姓少東,曾與2名房客尋求和解被拒,橋頭地院一審依妨害秘密罪處拘役40日,得易科罰金4萬元。

檢方認判刑過輕提上訴,二審合議庭認被告雖坦承偷拍犯行,但被告雖著手實施窺視行為,但尚未發生侵害他人隱私結果而屬未遂,妨害秘密罪既未處罰未遂犯,逕改依通常程序並自為一審改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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