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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度偷拍同所女警洗澡被判刑 男警又被抓包有第3段偷拍影片

陳姓男警拿手機偷拍女警洗澡,被當場逮個正著。 (示意圖,非當事人手機)

陳姓男警拿手機偷拍女警洗澡,被當場逮個正著。 (示意圖,非當事人手機)

2022/01/19 12:07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原任職台北市中正一分局仁愛派出所的陳姓警員(已調職),因2度偷拍女同事在公用淋浴間洗澡畫面,被判刑10月,沒想到法院審理過程中,勘驗陳員電腦,赫然發現第3段偷拍畫面,被害女警得知後氣憤再提告,台北地檢署今依妨害秘密起訴陳員,請求法院從重量刑。

前年9月4日下午5時許,陳員趁女警洗澡時,拿手機越過淋浴間隔板,竊錄其身體隱私部位;同年月20日,陳員再度犯案時遭女警發現,趕緊穿衣攔阻,要求陳員交出手機後向主管報告。

台北地院刑事一審認為,陳男身為員警,本應潔身自愛、奉公守法,竟在執行警察勤務的派出所內,用手機竊錄女警沐浴畫面,視女警隱私為無物,造成女警心理嚴重恐慌及不安全感。

且陳員一度宣稱「誤以為熟識的男同事在洗澡,才惡作劇錄影洗澡畫面,沒想到是女警在洗澡」,法官認定其說法是掩飾自己犯罪行為,讓女警在職場上遭受同事誤解小題大作。

另,陳員想以60萬元和解時,卻要求女警須撤告也不得洩漏和解內容,否則得支付違約金。法官認為,陳員所謂的「商談和解」,無非僅是以討價還價方式,達成使女警撤告的目的,並非出於深刻的悔悟而真摯的以金錢賠償以減少女警傷痛,判刑10月,得易科罰金;被害者另提求償,法院亦判他賠償83萬多元。

怎料,在法院審理過程中,法官勘驗當初檢警查扣的電腦,意外發現陳員還偷拍這名女警淋浴的畫面,被害女警得知氣憤不已,認為對方身為警察知法犯法,根本沒資格當警察,檢方亦痛斥陳員行為不但使被害人心靈受創甚鉅,也嚴重影響警譽,言行操守實在不適合繼續擔任警察,建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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