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上路半途趴睡機車上 男辯:我沒騎車
柯男酒駕上路睡在路旁,被逮後辯稱沒有在騎車,仍被依公共危險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酒測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柯男酒駕上路,騎到一半斜趴在山路護欄睡著,警方到場為他酒測,發現嚴重超標;但柯男辯稱自己當下趴在機車上睡覺,否認騎車,未獲台北地院採信,依公共危險罪判他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去年11月21日傍晚,柯男在新北市新店區台北小城社區與友人飲酒,隔天中午騎車行經北宜公路新店往宜蘭方向時,因不勝酒力,先把機車停放在路邊休息,路人見狀檢舉柯男,警方獲報前往酒測,發現柯男的酒精濃度嚴重超標,來到每公升1.26毫客。
但柯男在檢警偵訊時辯稱,警方找到他時,他趴在機車上睡覺,沒有騎車。北院認為,縱使柯男被查獲並非正在騎車,也構成公共危險罪,且柯男明知酒駕會增加用路人風險,交通事故動輒死傷,加上政府大力宣導不可酒駕,柯男仍心存僥倖酒駕上路,依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