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動用80萬元律師費被黨產會否決 中廣提告3案均敗
中廣申請動用律師費被否決,提告3案均被北院判決敗訴。(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中廣被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為國民黨附隨組織,2億多元資產遭禁止處分。中廣另因與交通部、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黨產會3件行政訴訟,準備從被禁止處分財產中申請動用80萬元律師費,遭黨產會否決後提告。台北地院審結,3案均判中廣敗訴;可上訴。
3案分別為,中廣與交通部間「花蓮土地為公法關係行政訴訟案」,因中廣上訴最高行政法院須給付律師20萬元;中廣與新北市稅捐稽徵處間「板橋土地退地價稅案」,同樣是上訴最高行須給付律師費20萬元。
至於中廣與黨產會間的4案共40萬元律師費,分別花在黨產會於2019年10月與11月、2020年2月間,否決訴訟費申請復查案,以及黨產會於2020年5月否決「花蓮土地為公法關係行政訴訟案」上訴費案。
北院認為,中廣可以自由運用帳戶餘額合計新台幣2.36億元與5.8億美元,財產顯有餘裕,且中廣與交通部、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黨產會間的訴訟,僅是維護中廣自身權益,無關公共利益,故認黨產會否決並無違誤,判中廣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