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藥妝店被控破壞電表致台電短收電費 判賠101萬
2021/12/15 13:05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啄木鳥國際事業公司旗下藥局為大型複合式藥妝店,全省共有64家直營門市,但位在桃園的南平店(已遷址)經民眾檢舉,遭台電發現破壞電表導致少收電費,追償101萬多元電費。台北院依電業法規定,認為南平店身為用電戶在電表遭破壞情況下,須負起賠償責任,判啄木鳥公司應如數給付;可上訴。
台電主張,台電自2005年7月29日起向南平店供電,2019年10月25日派員稽查發現,南平店電表前開關外箱上層封印鎖遭破壞,箱內C相比流器的X1端接線明顯遭人為裁剪,未鎖固於比流器X1端處上,造成比流器結線開路,電表因而計量失準,導致台電短收電費,因此扣除南平店1年已繳電費度數後,認為仍欠繳15萬5980度,並依臨時電價每度6.512元計算,追償101萬5742元。
啄木鳥公司透過律師否認破壞電表,且台電也無法證明接線切斷會造成電表讀數短少或短收電費多寡,另電費都由總公司繳納,南平店人員並無任何動機節省電費,節省電費也不會獲得任何獎勵。
律師並質疑,台電派員抄電表的時間點,與民眾檢舉時序很近,過於巧合,無法排除是民眾故意破壞南平店電表,再檢舉領賞,且南平店並非短期、臨時性用電,不應依臨時電價計算追償電費。
北院依據電業法規定,認在電表計量失準情況下,用電戶因而受有短繳電費的利益,故並非僅限以實際竊電行為人為追償對象,因此在南平店作為用電戶以及其電表遭破壞情況下,認啄木鳥公司應給付遭追償電費,並考量台電根據臨時電價6.512元計算電費並未違反電價表規定,全額判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