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2天出席費4900元 台東縣議員黃碧妹起訴
台東縣議員黃碧妹。(記者黃明堂攝)
〔記者黃明堂/台東報導〕台東縣蘭嶼縣議員黃碧妹被控詐領2天出席費,不法所得4900元,台東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提起公訴。
起訴書指出,黃碧妹擔任台東縣議會第19屆縣議員,為具有法定職務權限的公務員。明知依法開會期間,出席會議的縣議員得支領出席費、交通費及膳食費,未出席則不得領取。
起訴書指出,黃碧妹於去年10月20日、21日均未至議會出席法定議程,意圖不法所有,利用事後出席其他會議之會,在這2日的簽到欄出簽名,虛偽表示有出席,導致議會工作人員誤認她有出席,核支出席費、通費及膳食費共4900元。
經台東縣調查站移送偵辦,黃碧妹於偵查中坦承犯行,並已繳回犯罪所得予台東縣議會,審酌被告犯後態度尚佳,及本案犯罪所得低於5萬元等情形,檢方請求從輕量刑,給予被告自新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