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擔心申請接用水電沒過 男行賄公所技士被拒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資料照)

2021/11/22 12:34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徐姓男子是新北市新店區一間違章建築的所有人,今年5月間,他擔心申請接用水電沒過,涉嫌拿17張百貨公司禮券、2罐茶葉及1盒水果禮盒向新店區公所王姓工務技士行賄被拒,台北地檢署考量徐男認罪有悔意,經此司法偵查程序應知警惕,不致再犯,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予以緩起訴,並向公庫支付5萬元及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

檢方調查,今年5月31日下午3時許,徐男偕同王姓技士至該建築進行現場會勘,王當場認定建物不符合「新北市未領得使用執照建築物申請皆用水電辦法」規定,應不得申請接用水電。

檢方調查,徐男希望建物能夠早日通過接用水電證明審查,避免王姓技士會勘結果導致新店區公所不同意核發接用水電證明,竟趁王某即將騎車離開之際,把裝有17張百貨公司禮券、2罐茶葉及1盒水果禮盒的紙袋,放置在王某的機車踏板上,雖王男予以拒絕,徐男仍執意要對方收下。

檢方調查,當時適逢大雨,王某僅能先騎車離開返還區公所,並將紙袋交給政風室,檢方偵辦時,徐男坦承犯行,檢方認為他觸犯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審酌他犯後認罪、態度良好,深有悔悟之心,且因一時失慮犯案,經此司法偵查程序應知警惕,不致再犯,予以緩起訴,但須向公庫支付5萬元及接受10小時法治教育。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2024巴黎奧運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