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司機偽造單據走私香菸害中國船長停職1年半 判賠314萬
台灣司機偽造單據走菸香菸被逮,害中國船長無辜被停職1年半。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任職於高雄某貿易公司的蔡姓司機,為了賺取免稅菸價差,透過公司偽造不實單據,偷偷多買了50條香菸,結果被海關查到後,中國籍趙姓船長因涉入走私案被船公司停職1年半,月薪超過18萬的船長不滿,提告求償456萬餘元,法官判蔡姓司機和貿易公司應賠314萬餘元。
判決指出,2017年2月8日,趙姓貨輪船長開著貨輪停泊在臺中港5號碼頭運補時,他向高雄某貿易公司訂購18條免稅香菸,結果該公司的蔡姓司機見有機可趁,偷偷修改單據,把18條改為68條,打算自己偷訂50條挾帶到市場販售賺取差價。
海關人員上船稽查時,發現單據上寫著68條免稅菸,但貨輪的司多間(storeroom)內僅有18條,經追查後,發現是蔡姓司機搞鬼,台中地檢署偵查後,依偽造文書罪處分蔡緩起訴。
但中國籍趙姓船長卻因涉入這起走私案,被中國船公司停職1年半,月薪6300美元(約台幣18萬元)的他不滿收入全無,於是跨海提告向蔡姓司機和貿易公司求償456萬餘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趙姓司機辯稱,趙姓船長被船公司停職,還能去做其他工作,不可能沒有其他收入來源,不認為自己有錯害趙姓船長損失這麼多錢;貿易公司也辯稱,公司是受蔡姓司機所騙才會製作出不實單據購買免稅菸,公司已盡相當之注意,主張免負賠償責任。
法官認為,趙姓船長確實受到蔡姓司機的不法行為牽連,害他被船公司停職,而貿易公司未盡監督之責,同樣也負起賠償責任,但根據趙與船公司的聘用協議,換算趙姓船長在船時間及離船年休假期間每日平均工資約為美金159元(約台幣5千元),依此計算薪資損失數額為274萬餘元,再加上40萬元的精神慰撫金,判蔡和貿易公司應賠314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