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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蛋蛋」哀傷!制止偷錄音 竟遭報案人強抓下體怒提告起訴

台北地檢署依對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脅迫罪將王姓男子起訴。 (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台北地檢署依對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脅迫罪將王姓男子起訴。 (資料照,記者錢利忠攝)

2021/11/17 11:19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王姓男子的汽車輪胎漏氣,他懷疑遭人惡意破壞,怒氣沖沖地到派出所報案調閱監視器畫面,過程中還偷偷錄音,結果被承辦警員制止,他竟惱羞成怒,出手偷襲警員的下體,造成警員的「蛋蛋」挫傷;台北地檢署調閱警員的驗傷單等事證後,依對執行職務公務員施強暴脅迫罪將王男起訴。

檢方調查,今年5月25日下午12點多,王男因懷疑汽車輪胎遭人放氣,前往北市中山分局中山二派出所報案,他疑似不信任承辦警員,便開啟手機的錄音功能偷錄音,不料被警員發現而遭制止。

王男堅持錄音,不願配合,他不滿警員制止他錄音,竟出手強抓警員的下體,並用力一捏,造成警員的陰囊、睪丸等下體部位多處挫傷。檢方認為王男此舉已涉嫌對執行職務的公務員施暴,因此將他起訴。

依刑法第135條規定,對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施強暴脅迫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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