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狼師猥褻女童10次被判刑 教局:已解聘並永遠不得任教
台南狼師張博勝猥褻女童10次,判刑4年10月定讞。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劉婉君/台南報導〕台南市曾獲資深優良教師獎的小學老師張博勝猥褻女童案,被依10件加重強制猥褻罪,合併判刑4年10個月,最高法院今天駁回上訴定讞。對此,台南市教育局表示,該名狼師已被解聘,並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
台南市教育局表示,該案發生於2018年以前,該局於2019年3月獲悉後,即責成學校啟動調查,查證屬實後並於同年5月依法解聘,且通報為全國不適任教育人員,終身不得擔任教育人員,同時撤銷該員優良教師頭銜。
教育局指出,涉案期間所有失職教育人員也已依法懲處,包括校長、主任及組長共20人,其中校長改任教師並記1大過者1名、記1大過者5名、記過5次者1名、記過2次者1名、記過1次者2名、申誡2次者5名、申誡1次者2名,另有3名人員因已退休,逾懲處時效,改核考績並追回其考績獎金。
教育局強調,在事件發生後教育局重新檢討並建立預防、處置、輔導追蹤的完整體制,以守護學生安全為首要,不容有任何師對生的侵害事件發生,否則絶對會給予最嚴厲的懲罰。